仓储服务

 

CEPA具体承诺

办理程序

须提供的资料

 

一、CEPA具体承诺

 1 、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仓储服务;

 2 、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仓储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二 、办理程序

1 、到珠海市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 、到外经贸部门办理合同(或申请表)、章程审批;

3 、办理工商、税务、外汇等注册登记手续。

 

三 、须提供的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合营企业的合同书(独资企业提供申请表)、章程;

4.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名单(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5.合营中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合营外方为法人: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合营外方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合营企业使用的办公场地、经营场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