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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市外经贸业务网上申办系统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
2、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及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用一张A4空白纸加盖企业公章(公章须清晰),用于制作电子公章,制作完毕后返还。
注:
① 打印本文档置于所有附件材料的前面。
② 以上全部材料请准备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三册。
③ 其中《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须单独打印三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独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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