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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业务流程


    
    一、审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符合。
    二、建议企业先将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样品带去海关归类科归类,归出商品编码后,对照国家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禁止类目
录,条件符合再进行以下步骤。
    三、办理生产能办证明(若经营业单位与加工企业不一致,两者都要办),具体操作请见外经贸局网站加工科业务表格下载(大
约3个工作日)。
    四、办理加工贸易电子钥匙,可三选一:
     1、寄资料到北京办理,时间约一个月;
     2、到市外经贸局4楼EDI办理,时间约一周;
     3、到市外经贸局411室办理电子公章,时间约3-5天。
    五、根据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准备详细的进口料件清单、出口成品清单和对应单耗(相关表格可到外经贸局网站下载)。
    六、电子钥匙办妥后,根据准备的清单录入加工贸易系统,通过系统审批出证后,持经审核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对应清
单、购销合同到主管海关录入备案。
    七、海关备案后,即可办理实际进出口业务(海关备案过程中会到厂核查生产能力)。

注:国内企业办理来料加工业务,需在第三步“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之后”加办“三来一补项目批复”,具体操作可到业务表格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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