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关流程
1、进口货物
船公司通知企业领提单
提单背书(即在正本提单背面盖公单)
企业到外轮代理公司交费并打印“提货单”
企业到理货公司交理货费并加盖“理货章”(散货须到仓库加盖“入仓章”)
企业到预录入公司录入报关单、报检单
企业到国检局办理报检手续(如须查货由国检查验科开箱查货,取得正本货物入境通关单)
到预录入公司向海关审单中心发送电子报关数据并打印审核通过后的报关单
企业向现场海关递交报关单及相关报关资料
相关资料: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报关单,进出口批文,减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手册
现场海关审核无误后决定是否查货 (征税货物到征税窗口、免税货物到免税窗口递单)
(如须查货由海关查验科开箱查货或机检,报关员陪同)
(如征税货物由现场海关估价并签发税单,凭税单到银行办理缴税)
到现场海关办理放行 (取得海关签发的放行条 )
到码头公司交码头费用
提货(凭放行条,已验核的报关单复印件(加盖报关公司印章)、国检通关单正本、提运单正本、报关委托书正本)
结关(货物装车出关)
货物进境14日内进行海关申报。
以上单证资料正本备查,需提供复印件2套,交海关、国检各一套查验收缴。
2、出口货物
向船公司订船期、订柜、订仓
到外轮代理公司打印出口船单
到码头公司交码头费
到理货公司交理货费并加盖“理货章”(散货须到仓库加盖“入仓章”)
到预录入公司录入报关单、报检单
到国检局办理货物报检手续
到预录入公司向海关审单中心发送电子报关数据并打印审核通过后的报关单
向现场海关递交“报关单”及相关报关资料
相关资料包括:发票,装箱单,提运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出口批文,减免税证明,加工贸易备案手册。
现场海关审核无误后决定是否查货
(凭报关单复印件(盖代理报关公司印章)、国检出境通关单(正本)、提运单(正本)、报关委托书(正本)、办理查验和放行)
(如须查货由海关查验科开箱查货或机检)
到现场海关办理放行,填写《查验记录》,海关关员和报关员签字确认
将出口船单交回船公司或仓库
结关
出口货物抵达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进行海关申报。
以上单证资料正本备查,需提供复印件2套,交海关、国检各一套查验收缴。
二、查验流程(包括海关和国检)
1、散货:报关员需陪同海关关员或国检工作人员到仓库验货,并在审核无误的《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2、柜货:
(进口货物)
与海关确定查验时间后,海关出具查验通知单 (需提供提货单、报关单)
在场站查询集装箱位置、交付场地费
海关或国检开具调柜单
码头公司安排拖柜到查验场
报关员陪同海关或国检人员开柜查验或X光机检验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
报关员在海关或国检的《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 企业需联系客户向海关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
海关确认同意放行 海关审定是否交调查科
放行
(出口货物)
与海关确定查验时间后,海关出具查验通知单 (需提供提货单、报关单)
领取关封并签字,在场站查询集装箱位置、交付场地费
海关或国检开具调柜单, 码头公司安排拖柜到查验场
向海关递交关封,打印查验记录
报关员陪同海关或国检人员开柜查验或X光机检验
是否有问题
未发现问题 有问题
同意放行,场站收据盖放行章 暂不放行,待处理
送收据到船公司,货物装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