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拱北海关关于印发《拱北海关支持外贸出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拱监发〔2001〕309号
本关各业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地方外贸出口,促进地方外经贸发展,根据粤署办[2001]151号《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广东海关提高通关和行政效率支持扩大外贸出口十项措施>的通知》和粤外经贸厅[2001]18号《关于印发<鼓励扩大出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制定了《拱北海关支持外贸出口的实施意见》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拱北海关支持外贸出口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拱北海关支持外贸出口的实施意见
根据广东海关分署关于提高通关和行政效率支持扩大外贸出口措施,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营造文明、优质、高效的通关环境,将我关支持外贸出口工作引向深入,更好促进地方外经贸发展,特制定我关落实分署支持扩大出口措施的实施意见:
一、落实措施,支持重点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外贸出口。
继续贯彻落实《拱北海关支持关区重点企业出口措施》和《拱北海关支持关区高新科技企业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通过优先办理海关手续、设立专门通道、实施拱北关区生产型出口企业及高新科技企业物资进出境携带证制度等措施,为重点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外贸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通关环境。同时近期还将推出第二批享受通关优惠措施的高新科技企业名单,最大限度便利关区高新技术企业合法进出。
二、深化通关作业改革,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通关作业改革是海关系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而推行的重大业务改革。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我关已正式启动通关作业改革,为使改革达到预期目的,从根本上提高通关效率和执法水平,我关将建立健全通关作业规章制度,构筑审单作业、物流监控、职能管理三大系统相互支持配合、相互监督制约的新型通关管理模式,提高海关执法和管理水平。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广东陆路快速通关系统,在有效监管前提下,简化验放手续,最大限度提高转关运输货物通关效率。
三、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海关管理效益。
一要积极推进“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确保该系统顺利实施;二要充分利用集装箱检查设备、电子地磅、闭路电视、电子闸门等高科技设备附助海关监管,提高海关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年内将在中山、九洲海关安装集装箱检查设备,在业务量较大的监管场所安装电子闸门。
四、探索加工贸易。
为适应加工贸易业务发展需要,我关将积极探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通过改革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审批管理程序、建立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数据库、探索联网核销管理方式、简化关区内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手续等措施,提高加工贸易管理效率,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
五、简化手续,严格遵守对外办事时限承诺。
简化加工贸易登记备案手续,进一步下发审批权限。各对外业务单位将工作时限承诺在现场予以公开,并在承诺的工作时限内尽可能符合外贸实际需要。报关单证齐全,货物无需开箱和纳税的,自现场接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放行;需要开验的货物,情况正常的应于验货完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予以放行;应纳税的货物应于海关收到盖有开户银行收讫戳记的《税款缴纳通知书》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予以放行。
六、采取灵活监管措施,提高通关便利。
继续实行节假日和双休日正常值班制度和特殊情况24小时预约监管制度,保证正常出口通关手续畅通无阻;对高精尖仪器等不便于在现场开箱查验的出口货物,在人力许可情况下,可应企业申请派员上企业执行监管任务;对鲜活、易腐等出口货物,坚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确保企业按时出口。
七、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推行关务公开。
深入开展“爱岗敬业、公正执法、高效服务、文明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窗口活动,提高关员的政治素质和文明礼貌服务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并完善关长接待日、首问责任制、关长热线等制度,随时为外贸出口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八、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执法透明度。
通过各业务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完善海关外部网、加强与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办好《通关指南》等,使企业了解海关监管规定,提高海关执法透明度。
九、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加强正面监管和事后稽查,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严防走私回潮,以维护进出口贸易正常秩序。
十、充分发挥海关统计的监测、监督、服务作用,积极向地方各级政府提供统计数据。
继续为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海关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包括进出口总值、进出口形势、加工贸易情况、走私动态等。要加快进出口信息反馈速度,并及时对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分析,对外经贸走向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