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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于关区重点支持的高新科技、台资和出口企业通关有关问题的通知 |
拱通发〔2001〕484号
本关各有关业务单位:
今年3月以来,通关处根据《拱北海关支持关区高新科技企业实施方案》和有关重点支持高科技、台资和出口企业的文件精神,先后开通了珠海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72家重点支持高科技、台资和出口企业的F通道(即对这些企业非证、非税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电子审单后直接到放行环节递交单证)。同时,对72家企业涉证涉税需专业审核的报关单,从7月19日起,通过技术手段由电脑自动进行优先排队,随到随审。为切实落实我关支持高新技术、台资和出口企业的措施,各现场海关(处)要继续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场海关(处)应按照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通F通道的要求,并结合实施通关作业改革,设置专门窗口或在放行环节设立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对走F通道企业的报关单进行接单、总复核、核扣(核销)批文、减免税证明和加工贸易手册等并进行核对签章、办理单证电脑放行等操作。
二、各现场海关(处)应根据《拱北海关现场通关作业操作规程(试行)》(拱通发[2001]352号)制定相关的作业制度。
三、有关职能部门、审单中心和现场海关应加强和完善风险管理和物流监控等措施,实现高速通关与严密监管的统一。
四、今后新增加开通F通道企业的有关通关问题,比照本通知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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